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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属科研机构加快改革步伐

1999-02-14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苗家生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苗家生)新年伊始,沈阳市属科研机构新一轮改革迈出更大步伐。沈阳市政府日前提出的目标是:通过转制改革和结构调整,重组一支机制全新、人员精干、项目优秀的市属院所科技队伍,初步建立起能满足全市和区域基础产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新型科技体系。

沈阳是原国家科委确定的全国第一个科技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城市,有58家市属独立科研机构。今年该市市属科研机构的改革全面铺开,改革的内容主要是:

——加速科研机构转制步伐。按照市场导向和政府推动相结合的原则推进转制工作,目的是使市属科研机构通过明晰产权,转变所有制结构,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投入主体多元化,经营决策自主化,更好地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实力,又有一定主导产品的科研机构,通过自身改造或以参股、控股、兼并等方式与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乡镇企业联合,转制为科技企业、科技先导型企业或科技企业集团。对资产较多、产业规模较大的市属科研机构,创办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实现整体转制。负债较多的技术开发型院所和有产业化开发能力的农业、社会公益型院所,从现有资产中划出部分优良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革,实现局部转制。鼓励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及其他法人和自然人以高新技术成果向市属院所转制形成的股份公司和科技开发型企业出资入股。规模较小、资产较少、产权比较明晰的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在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运用民营机制,实现自主经营,自我发展。

——合理调整市属科研院所结构。按照市场取向的原则,结合沈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科学区分科研院所类型,保留一支精干高效的科技队伍,推动绝大部分市属科研机构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对少数具有技术优势、成果优势,承担行业、区域经济发展任务的市属研究所和研究室,在其进行体制创新或优化组合后,扶持发展成为重点研究所和重点研究室。组织一批以技术开发为主、与企业具有互补优势的科研机构进入企业或企业集团。具有行业技术优势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型科研机构,办成为广大中小企业服务的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中介机构。公益型和农业类科研机构,办成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研究开发中心。鼓励市属科研机构以产权为纽带,以项目为核心,同中科院、各部(委)、辽宁省驻沈阳的大院大所、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进行资产重组或实行所所合并,实现优势互补或强强联合。撤销一批设置重复、失去科研与开发能力、无法维系自身生存的科研机构。

——继续深化拨款制度改革。在保证科学事业费的增长幅度高于市本级年度财政支出预算增长幅度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市属院所科学事业费支出结构,把原来用于人员开支的经费用在科学事业发展上。从今年起,将原有科学事业费中人员经费的支出削减50%,两年内全部削减到位。削减下来的人员经费主要用于扶持市级重点研究所、重点研究室、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对建立新型科研开发体系的投入。

沈阳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为市属科研机构的新一轮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大对改革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改革中的资产管理,切实保障科技人员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改革工作规范、健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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